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从总包方承揽了一般计税的精装修工程1000万元之后,将其中的塑钢门窗工程100万元再分包给一般纳税人A公司。A公司为该项目所在地的同一地级市公司,无需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A公司给我公司开具了建筑服务发票。我公司作为非项目所在地的建筑公司在当地能否差额预缴增值税?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从总包方承揽了一般计税的精装修工程1000万元之后,将其中的塑钢门窗工程100万元再分包给一般纳税人A公司。A公司为该项目所在地的同一地级市公司,无需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A公司给我公司开具了建筑服务发票。我公司作为非项目所在地的建筑公司在当地能否差额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