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地产公司在2016年5月1日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工业用地,按规定缴纳了契税,之后自建房屋建筑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拟出售该房地产,请教:(1)企业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抵减收入额?(2)企业在土地购置环节缴纳的契税是否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非房地产公司在2016年5月1日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工业用地,按规定缴纳了契税,之后自建房屋建筑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拟出售该房地产,请教:(1)企业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抵减收入额?(2)企业在土地购置环节缴纳的契税是否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