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06年购买一平房(营业用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07年该房屋被拆迁,她回迁了一处住房。根据房地产一体化的要求在办理过户手续缴纳上手契税的同时,地税机关应收缴营业用房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但这项交易已过去很多年,现在找不到交易的卖方,地税机关无法收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买方要求缴纳契税办理房照,这一问题应该怎样处理?
某人06年购买一平房(营业用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07年该房屋被拆迁,她回迁了一处住房。根据房地产一体化的要求在办理过户手续缴纳上手契税的同时,地税机关应收缴营业用房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但这项交易已过去很多年,现在找不到交易的卖方,地税机关无法收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买方要求缴纳契税办理房照,这一问题应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