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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会员在线咨询 QQ:
标题: 集团总部收取分公司管理费涉税问题
留言内容:

 我公司总部是纯管理职能,为营改增企业,给下属几个分公司定了管理费上交指标,这样的话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总公司收到分公司上交的管理费,需要开发票吗?如需要,开什么发票?需要做收入吗?涉及税收方面的具体法规?如果不用开的话,是否可以双方仅仅做“往来款”挂账?分公司又如何入账?2、第一个问题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处理吗?国家有无具体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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