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水泥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产品去年因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第3年),所以将前年12月购买的10辆水泥罐车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了一年折旧(直线法,剩余折旧年限4年)。今年一般纳税计税方法后,能否把前年转出的进项税额按其剩余折旧占原值比例转回?
假如水泥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产品去年因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第3年),所以将前年12月购买的10辆水泥罐车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了一年折旧(直线法,剩余折旧年限4年)。今年一般纳税计税方法后,能否把前年转出的进项税额按其剩余折旧占原值比例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