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去年与某公司签订 50 万技术服务合同,已收到对方全部帐款,也已开专票,我方也已经报税,合同已履行 30 万,今年该合同停止执行,对方也是一般纳税人,依据双方新签补充合同停止服务后准备给我打回 20 万,请问我可以给对方补开一份红字发票吗?
我公司去年与某公司签订 50 万技术服务合同,已收到对方全部帐款,也已开专票,我方也已经报税,合同已履行 30 万,今年该合同停止执行,对方也是一般纳税人,依据双方新签补充合同停止服务后准备给我打回 20 万,请问我可以给对方补开一份红字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