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开发项目业主子女入学问题,我司取得当地教育局同意,允许我司在项目旁边的一家公立学校校址内建一幢教学楼,价值约一千万元,无偿移交给该学校使用,并且产权归该学校,作为我们项目的公共配套教育设施。关于移交这幢教学楼的协议我司是和教育局签还是学校签?才能作为我司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列入项目成本?
为了解决开发项目业主子女入学问题,我司取得当地教育局同意,允许我司在项目旁边的一家公立学校校址内建一幢教学楼,价值约一千万元,无偿移交给该学校使用,并且产权归该学校,作为我们项目的公共配套教育设施。关于移交这幢教学楼的协议我司是和教育局签还是学校签?才能作为我司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列入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