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年初,A投资给B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约定C公司16年必须盈利1000万,如果达不到,B需要无偿转让对C的3%的股份给A,结果C公司盈利果然没有达到1000万盈利,B需要无偿割让3%的股份给A,三个问题:1、A是否需要视同接受捐赠,缴纳所得税;2、B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3、是否可不做账务处理,只是工商做个备案,将来A可以按照增加后的股权比例分红?
16年年初,A投资给B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约定C公司16年必须盈利1000万,如果达不到,B需要无偿转让对C的3%的股份给A,结果C公司盈利果然没有达到1000万盈利,B需要无偿割让3%的股份给A,三个问题:1、A是否需要视同接受捐赠,缴纳所得税;2、B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3、是否可不做账务处理,只是工商做个备案,将来A可以按照增加后的股权比例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