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最新推荐
·财务分析的30个基本...
·河南省的残疾人交纳...
·售后配件入库、出库...
·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
·高院典型案例:挂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
·江苏省契税优惠政策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会员在线咨询
类 别: 会员在线咨询 QQ:
标题: 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还没发出就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是否要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留言内容:

 我公司因为订单饱满导致产品供不应求,所以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我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在付款的同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此时是否需要转做销售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信息提示: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浏览专家答复信息
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建设部 北京税务 上海税务 广州税务 深圳税务 河北税务 吉林税务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