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博睿财税讲堂10月20日至21日金税四期+数电票上线-企业财务内控升级
站内检索: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最新推荐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
·
“后进先出”法引发...
·
关于发布《河北省国...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
"营改增"后出租输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会员在线咨询
类 别:
会员在线咨询
QQ:
标题:
转租房收取水电费
留言内容:
转租房屋,对应的水电费,没有独立电表、水表、出租方承担水、电、取暖费费后,收取承租对方对应的水电费,收到的水电费账务处理应该如何处理?直接冲成本?还是应该列收?有没有相关正式文件?
信息提示: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浏览专家答复信息
留言内容:
验证码:
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建设部
北京税务
上海税务
广州税务
深圳税务
河北税务
吉林税务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
转租房屋,对应的水电费,没有独立电表、水表、出租方承担水、电、取暖费费后,收取承租对方对应的水电费,收到的水电费账务处理应该如何处理?直接冲成本?还是应该列收?有没有相关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