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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02 栏目: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
现将花椒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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