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法律法规库中央税收政策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

2016-12-23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税务总局决定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陆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目录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宣传辅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23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发票查验工作的宣传辅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何时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