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我们抽取"碳排放权会计处理"作为样本,对上市公司2016年"碳排权"的会计处理及披露进行整理分析。
涉及的上市公司7家,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最完美最用心的是:上市公司永安药业,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审计师:王知先、高玉玲。
一、上市公司国投电力,审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未披露。
通过附注披露,可以获取下列信息:国投电力2016年购入碳排放权2,076,040.00元,列入无形资产-碳排放权,本年没有减少,即没有出售,也未使用,期末结余配额未按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二、上市公司环旭电子,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未披露。
通过附注披露,可以获取下列信息:环旭电子2016年无偿从政府取和碳排放配额1,606,540.50元(计价方式为公允价值),列入"无形资产-碳排放权",同时增加"递延收益",根据配额当年使用情况,将"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1,277,374.14元,同时增加成本费用1,277,374.14元,增加"累计摊销"1,277,374.14元。期末结余配额未按公允价值计量。
三、上市公司:长源电力,审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整个报告,除了在非经常性损益里披露了"碳排放权交易产生-3,876,982.53元的非经常性损益"外,不论在报表、会计政策、附注中均无任何披露,完全无法辨别其会计处理方式及其合理性。
四、上市公司凌云股份,审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未披露。
通过附注披露,可以获取下列信息:凌云股份在"无形资产"中登记有"碳排放权",年初23,004.48元,本年购入215,279.37元,本年处置235,187.85元,期末3,096.00元,由于在递延收益及所有损益类项目中均无与碳排放相关记录,同时,年报中亦无相关会计政策列示,无法辨别其会计处理方式及其合理性。
五、上市公司沙隆达,审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未披露。
通过附注披露,可以获取下列信息:沙隆达在"其他流动资产"中登记有"碳排放权"696,123.68元,并且采用了公允价值进行登记,2016年度记录"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3,030.85元,当期实现处置投资收益2,927,101.34元。期末余额采用公允价值记量,且披露为按公允价值第一层次进行估值。
六、上市公司置信电气,审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
会计政策:未披露。
通过附注披露,可获取下列信息:置信电气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登记有"碳排放权"187,040,941.70元,并且采用了公允价值进行登记,同时,考虑了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递延所得税,且披露了按公允价值第一层次进行估值的依据。
七、上市公司永安药业,审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最完美的会计处理与披露!赞!
(一)披露了会计政策:
"(十三) 碳排放权
根据财政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司设置了"碳排放权"科目,核算公司有偿取得的碳排放权的价值。碳排放权包括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 CCER);设置了"应付碳排放权"科目,核算重点排放企业需履约碳排放义务而应支付的碳排放权价值。公司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对碳排放权进行会计处理"。
(二)报表清晰列示
(三)附注作了清晰完整的披露:
1."碳排放权"的披露,数量处略有瑕疵;
2.公允价值变动计量的披露;
3.在递所得税负债中考虑了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4.当期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披露;
5.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及估值层次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