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先行试验区地税局近期对海南某公司征收的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997万余元正式入库,标志着我省地税系统在非居民纳税人劳务报酬与特许权使用费的企业所得税征收上实现重大突破。2014年以来,先行试验区地税局积极探索,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学习研究非居民税收政策,对有关企业签订的涉外咨询服务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进行全面分析和应对:一是对涉外合同备案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确定性进行核实比对、确定疑点。二是有针对性的收集案例资料,先后2次约谈纳税人,并深入企业面对面解答政策疑问,取得了企业的充分理解和认同。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辅助决策作用,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有序。经过几轮谈判与评估,最终促使纳税人按时缴纳了劳务报酬与特许权使用费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