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财税新闻专题新闻

甘肃白银国税向香港税务局发出首份税收协定待遇转介函

2014-08-06 文章来源:白银市国税局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日前,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向香港税务局发出首份提请出具居民身份证明转介函,标志着该局税收协定待遇执行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迈进。

  2014年6月27日,该局受理一家非居民企业申请享受股息条款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在企业所属集团层级较多、架构复杂、“受益所有人”身份认定存在较大难度情况下,该局一方面努力搜集、获取相关信息,一方面积极向省局请示汇报,最终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规定,在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明环节,内地税务主管机关应向香港税务局发出《关于请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主管当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申请人携带该转介函向香港税务局申请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书》。目前,该项税收协定待遇申请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享受减免非居民企业所得税98.34万元的协定待遇。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