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现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
二、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三、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四、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6月30日
5月30日,诚志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暨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诚志永清”)于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宁税稽税通[2025]2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并就《通知书》相关内容进行了自查以及税款补缴。公告内容如下:
一、自查及税款补缴情况
经自查,诚志永清需对碳五重质烃产品补缴消费税、税金附加及相关滞纳金,总金额共计 16,635.2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诚志永清已完成相关款项的全额缴纳,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子公司诚志永清补缴的上述款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预计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约 13,222.86 万元。最终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