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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旅游行业假发票占发票专项检查的79.59%

2010-04-02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中国税网 浏览次数:

       近日,青海市地税局稽查局对2009年西宁市旅游行业发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假发票占检查发票的79.59% ,涉及金额为1722.7万元。

2009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西宁市部分旅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大量收取外省(市)假发票,通过假发票加大经营成本,以此方法偷税。对此,市地税局决定由稽查局、征管处牵头,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举报信中所列的旅游企业进行专项检查。2009年6月至8月,共对41户旅行社(旅游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从41户旅游企业中共调验发票730份,发票金额合计2342.38万元,发票种类共计42种,其中查缴“海南省服务业专用发票”就达到225份,发票金额783.69万元,均为手工票。由于这次调验的发票均为外地发票,市地税局稽查局向全国33个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发出了协查函,通过23个地区的协查回复,共协查发票594份,确定在39户旅行社(旅游公司)取得的472份发票为非法制造的假发票,金额为1722.7万元,假发票占检查发票的79.59%.其中,225份“海南省服务业专用发票”全部为假发票。向南京市地税局稽查局等10个地区发出协查函的136份发票,尚未回复。市地税局稽查局已对涉及取得假发票入账的旅游企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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