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最大笔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24.73亿元在深圳国税成功入库,是由某跨国金融集团转让深圳一家金融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H股股份产生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深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范立新获悉此事后高兴地说:"跨国税源监控是当前国际上税源管理中高、尖、难的领域,近25亿税款的成功征收有效维护了国家的税收主权,充分体现了深圳国税系统应对税源国际化挑战的专业管理能力和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
2012年12月,深圳市国税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在进行日常所辖上市企业涉税信息搜集时获知,拥有深圳公司15.57%股权的该跨国金融集团将其所持股份(全部为H股)悉数出售给泰国某集团。整个交易将分两次进行,先行成交总股份的21%,其余79%的股份,待取得中国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后转让予买方。由于股权交易双方均为境外企业,交易对象为境内企业的H股,税务机关无法直接掌握交易情况和资金流向,存在较大的税收流失风险,为此,该分局立即将该信息作为跨国税源监控的重大事项报告市局。
深圳市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究讨论相关征管措施,一是要求被转让股权的深圳公司务必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征缴税款,包括提供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境外企业的联系方式,以及向境外股东发出《关于转让H股所得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二是立即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就可能的税收征管风险尤其是第二步交易的税收风险,提请税务总局在必要时与监管部门沟通信息。
深圳市国税局在被转让股权企业的协助下,通过电话和邮件与转让股权的境外跨国金融集团取得了直接联系,第一时间对其开展政策宣传,根据中国税法有关规定和股权交易资料,告知其旗下参与交易的两家全资附属企业构成非居民纳税人,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申报纳税,并对纳税申报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了讲解,得到了该集团的积极回应。为了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税务机关与该跨国集团派出的代表就股权转让的收入、成本确定进行了数次沟通,对企业提供的购入股份和售出股份的详细资料(包括历次交易时间、股数、价格、币种、交易税费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依法对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进行了确认;之后,又对申请享受《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待遇的具体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明确了应纳税所得额。两步交易涉及的税款10.27亿元和14.46亿元先后从境外缴入国库,至此,该项广受关注的股权交易的相关税务处理已经全部完成,合计申报税额24.73亿元,创造了我国非居民股权转让所得税金额的新纪录。
作为外向型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深圳处于跨国(境)税源管理的前沿,近年来深圳国税为推动国际税收稳定增长,在如何加强跨国税源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实践,构建起切合深圳实际的国际税收管理新机制。据了解,深圳国税着力在四个方面加强非居民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首先是实施专业化应对。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背景下,深圳国税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列入税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复杂事项和高风险项目,由专业化应对团队实行专业化应对,及时防范非居民税源流失风险。市局组建了一支在国际税收管理中具有很强实战能力和处理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管理金融企业的专业局内部也成立了国际税收工作组,遇有大的案件,上下联动,共同研究处理。第二是实施信息管税。跨国税源管理是全部税源管理中的一类,也遵循税源数据链规律,就非居民股权转让信息来说,市局建立了与经贸信委、工商、外管等部门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各区局也有专人负责信息搜集。近期涉及深圳市金融企业的境内外股权转让交易有增长趋势,深圳国税已为各家重点金融企业建立第三方信息档案,通过向监管部门定期交换情报和指定专人收集上市公司公告、经济新闻等信息,提前掌握股权交易情况,进行细化分析,加强信息管税。第三是提升跨国税源纳税服务层次。全局树立了为大企业和跨国公司服务的理念,如为被投资企业涉及非居民股权转让所得税提供风险预警,注重国际税收法规和协定的宣传,维护跨国纳税人合法权益,简化国际税收管理程序,使整个征管处处体现程序简便、流畅,节约征纳双方成本。第四是开展非居民股权转让的反避税工作。去年以来已对丹麦、日本两家知名跨国公司转让深圳企业股权开展一般反避税调查。
谈到跨国税源管理工作的创新,深圳市国税局主管国际税收工作的陈捷副局长说,数据信息是跨国税源监控重要的基础工作,今年深圳国税将以成功征收该笔全国最大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款为契机,建立市局层面的跨国税源监管信息库,努力将跨国税源信息流的控制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转化成核心征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