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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熏心的"淘金者"

2015-11-24 文章来源:童荣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税务机关对5家公司作出追缴少缴增值税税款合计1101.2万元,罚款1102.1万元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理决定。为利欲熏心的"淘金者"们敲响了警钟。

  排查走访,深挖挖出了"窝案"
  2012年4月下旬,贵州省毕节市国税局稽查局与风险监控中心共同对全市收购农产品的企业进行分析排查中发现,金沙县首泉毛发制品有限公司2011年8月至2012年4月期间,大量顶额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开具发票品名为牛毛、猪毛、马尾、牛尾、猪鬃等.而金沙县畜牧业并不发达,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收购如此多的毛发,且毛发制品又属高出口退税率物品。于是检查人员乔装为商人前往企业购货,经询问后得知企业毛发均购自于青海,初步判断金沙县首泉公司涉嫌大量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
  2012年5月3日,毕节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市局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市局高度重视,当天就成立了以市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局稽查局局长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并要求专案组立即制定详细的检查预案,及时开展税务稽查。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市局稽查局立即启动了税警联动机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成立了专案组。
  专案组成立后立即赴金沙县开展前期外围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发现,金沙县首泉毛发制品有限公司无实际生产能力,无真实的货物交易,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非法抽逃注册资金和向个人转移资金等违法行为。专案组通过再次分析税收征管数据,发现金沙县华顺药业有限公司也是2011年新成立的公司,并在较短时间内开具大量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较大,与金沙县首泉公司相似,存在虚开发票嫌疑。与此同时,织金县国税局也发现织金县康泰华药业有限公司和织金县博康药业有限公司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重大嫌疑,并开展了调查。
  在闻知专案组正在调查的情况下,金沙县华阳药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匆忙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企业注销手续。税务人员发现企业办税人员神色慌张,行为异常,立即通报了稽查部门。稽查部门随即调取了该企业的纳税申报档案,并通过征管软件对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发现该公司短短三个月时间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达750份,金额达600多万元,且基本情况与华顺公司相似,用票量较大,都是安徽人实际控制,都是经营中药材。因此税务机关于当日调取了该公司全部帐簿、凭证和发票。
  通过外围调查,5家虚开发票的公司相继浮出了水面。
  假装受贿,稳住主要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在开展对金沙县首泉公司等企业虚开发票案外围调查的同时,及时向毕节市公安局移送金沙县首泉公司案件线索。
  毕节市公安局于5月21日正式立案后,专案组立即选派十名人员,会同金沙县公安经侦人员开展案件查处工作。调取了金沙县首泉公司、金沙县华顺公司所有帐簿、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会计凭证、报表、电子数据等所有涉税资料。迅速从金沙县首泉公司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联中抽取12份发票进行核实,确认为虚开后传毕节市公安局,启动刑拘手续。并对金沙县首泉公司、金沙县华顺公司所谓法人、会计、开票人员、工人、房东等人进行询问近20人次。对金沙县首泉公司和金沙县华顺公司的货物进行查封和扣押,对两家公司的开户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到承运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与此同时,织金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也调取了织金县康泰华公司和织金县博康药公司帐簿、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会计凭证、报表、电子数据等所有涉税资料。
  但在案件检查的过程中,相关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财务负责人听到风声后都逃逸了,且主要企业金沙县首泉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敏还带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况紧急,专案组一名女负责人在与金沙县首泉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敏的电话沟通联系中,通过"拉关系,套近乎"联络起了"感情"。张敏还主动提出愿意出钱请其"摆平"此事。
  出于保证专用发票安全,稳住嫌疑人并实施抓捕工作的需要,经请示公安和税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专案组女负责人便向张敏提供了由监察部门以其名义开户的个人银行信用卡账号,嫌疑人张敏果然按照约定打款20万元进账。此举,既增加对方的信任,又为诓骗其回来接受检查并实施抓捕,交代团伙流窜作案的违法犯罪事实起到了重要作用。
  固定证据,查实企业违法行为
  之后,专案组分别对涉案公司票流、物流、资金流进行调查取证。一是对被查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分地域进行清分,并通过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网查询农产品收购发票上反映的农户信息。经调查,多数信息为虚假,对有农户信息的业务进行实地调查,农户均表示未与被查企业发生任何购销业务。二是派出检查人员到贵阳、安徽、河南、湖南等地协查物流情况。检查发现,5户企业除购进少部分货物作为库存,以便应付税务机关检查、掩盖虚开违法事实外,多数物流均为虚假。三是通过到企业开户银行和派人到受票方调查取证,发现企业存在资金回流情况。四是通过协查系统发起协查和派人实地协查,结果均为"查无此票"、"货款不一致"和"票货款不一致"。通过半年多的调查取证工作,查实了金沙县首泉公司等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非法购买物流单据,反运部分货物充当库存掩盖虚开事实;编造虚假销售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好处费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3年督办案件,通过网上通缉和公安机关侦查抓捕,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日前,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结束正式移送法院。税务机关对5家公司分别作出了追缴少缴增值税税款合计1101.2万元,罚款1101.2万元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案例点评:
  华税律师事务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社会危害性较大,是国家重点打击的涉税犯罪之一。该罪不仅入罪标准较低,而且量刑较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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