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享阅读
财政部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征收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8 栏目:其他
财税[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26号)规定,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从有发电收入的大中型水库中筹集。抽水蓄能电站不以发电作为主要功能和收入来源,不属于常规水电站,不纳入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范围。
财政部
2016年1月28日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