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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业务丞需税务配套

2013-11-07 文章来源: 吴振宇 信息提供:中翰普华 浏览次数:

  来自媒体的消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过月,4日相关部门证实,作为重要试验内容的跨境电商业务、已获试点资格的电商平台启动运行在即,更多企业已列入申报名单。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两家电商企业成为上海自贸区首批入驻企业,已获得资格许可将在自贸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一家是"跨境通"电商平台,一家是东方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中,由东方支付投资的"跨境通"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基本建成,目前正在测试运行,待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后即可上线运行。"跨境通"即将推出的商品将主要包括服装、服饰、婴幼儿用品、3C电子产品等热门商品,价格预计有望比国内专柜便宜。
  8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以及收付汇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2013年10月1日起,除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外,跨境新政将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推开。
  中翰税务Wisemovectax点评:Ctax认为,要发展跨境电商业务,首先要解决三点:
  1、由谁报关,即电商作为平台还是进出口商?
  2、如何退税,特别是C2C业务怎么做?按照我们目前的退税方式,报关单和进项发票都要齐全,而对于小额小量的跨境零售业务,如果税务没有跟进,则成本优势全无,人家又何必要上网采购一个来自中国的发夹呢?
  3、如何组织物流?集中装箱问题似乎容易解决,但是也要考虑时间问题,谁愿意在圣诞节后收到一棵圣诞树呢?而运抵后的当地市场分流是一个更大的问题,谁来组织支线物流?
  Ctax觉得,我们目前的试点以及商务部门的意见,还不能很好地解决跨境电商问题,做为中国制造的升级版,应该由富有创造力的平台型电商来实施,比如阿里巴巴,如果持续在干线物流上发力,配合中国制造,将来很有可能整合国际物流。
  我们的跨境电商很有希望成为未来中国的网络沃尔玛,应该有强力而有创意的税收政策加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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