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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多哥共和国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2022-07-22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8号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国、基里巴斯共和国、吉布提共和国、几内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孟加拉人民共和国、莫桑比克共和国、尼泊尔、苏丹共和国、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共和国、乍得共和国和中非共和国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2022年9月1日起我国给予多哥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2022年8月2日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厄立特里亚、基里巴斯、吉布提、几内亚、柬埔寨、老挝、卢旺达、孟加拉、莫桑比克、尼泊尔、苏丹、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乍得和中非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2021年11月29日,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宣布,进一步扩大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输华零关税待遇的产品范围。2021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对原产于最不发达国家98%的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适用国家和实施时间根据换文进展另行公布。 
  我国给予多哥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有利于践行中非友好合作精神,与这些国家共享市场机遇,实现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后续我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逐步给予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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