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0号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的实施,现将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国家(地区)清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9日     
  附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国家(地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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