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富排行榜上,40%的老板和房地产"有染";而纳税排行榜上,房地产行业却榜上无名---国家税务总局在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房地产企业税收稽查研讨会上指出了这个现象。
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社会经济的积极向前,从而也为税收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据统计,1994至2004年房地产税收在当地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全部呈上升趋势,而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作为现行税制下缴纳税种较多的行业(涉及11个税种),在涉税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2号),房地产行业再次被认定为全国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这已是国家税务总局连续五年将房地产企业列为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项目。
而房地产税开征何时揭开神秘面纱,国家税务机关将会对房地产行业采取何种措施等诸多疑问也成为业界所普遍关心的话题。
在第二届房地产企业税收稽查研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领导以及财税方面的权威人士就2005年税收稽查中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涉税风险---房地产行业"第七风险"曾有业界专家认为,骗贷、"包租销售"、囤积土地、违法建筑、外资入侵、二手房市场成为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中六大风险。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表示,涉税风险也将是房地产业一大风险。"房地产企业80%以上存在税收问题。房地产业连续几年被确定为专项检查行业,这在其他行业中是绝无仅有的。"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公布的"2003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中,不曾有一家房地产企业入围,即便是房地产行业中的纳税状元深圳华侨城纳税额也仅有19900万元。而另据统计,去年整个北京市的投资规模为2000个亿,其中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规模大致是700个亿。显然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速度和税收增长不成比例。
2003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对北京市房地产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被查的58家企业中96%存在问题。房地产行业在涉税问题上被认为是高风险行业,这或许也是国家税务总局连续五年将房地产行业列为专项检查对象的原因所在。
一条龙税收管理模式即将推出关于房地产税的开征业界存在不尽相同的看法。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曾表示,启动房地产税收调控机制已当其时。他指出,通过土地和资金两个闸门来调控房地产业可能并不充分,税赋手段有必要成为新的调控措施。他认为,税赋手段可以调整更深层次的多方面经济关系。应从地产税和房产税两个税种调控房地产业。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室主任、房地产税改革课题组成员倪红日表示,"房地产税开征尚待时日。房地产税改革目前仍在调查探讨、制订方案阶段,所谓试点,只是对房产的评估值进行空转模拟测算。"她表示尽管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问题多,但开征房地产税要以完善的税收制度作保障,这些都需要时日。
在此次研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透露,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在办公会上决定将在房企推行"一条龙的税收管理模式"。据介绍,此管理模式核心为"先税后证",实现税收管理一体化。目前国税总局已经开始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开始沟通协作。同时关于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税收管理办法近期也要下发。不久税务机关将实现"用信息化的手段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将修改15%的预售收入利润率在2003年7月9日,国税发[2003]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预售收入的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由主管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或分项)确定。
而针对这一政策的实施,国税和地税口径不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相关人士介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按总局的最低标准预售收入15%的利润率标准进行预征。同时据介绍,在83号文件执行中发现了15%的利润率普遍反映偏高、内外资房地产企业的差距不一致、所得税不按项目征收等问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士在谈到83号文件实施时则表示,此文件目前北京市地税尚未向下转发。据介绍,市地税局对房地产企业原则上实行查账征收,只有个别核算不健全的从今年开始实行定率征收。目前地税局重新制定了定率征收管理办法。今年定率征收的比例一律为10%,相对于前年的3%-5%和去年的一律5%有所调整。
据相关方面透露: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以上反应,曾经几易其稿,将会推出此方面的修改文件。但是具体将会有如何幅度的调整还不得而知。会上还有相关领导表示,相对房地产行业营业税的全额征收原则,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16号文件中规定的差额征收,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消息,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征税现象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