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33号
时 间: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
地 点:县政府第三会议室
主持人:米志奇
出 席:周雪军 冯立业 邢汉兵 王威 范玉龙
邀请县人大副主任王秋生、县政协副主席李吉成出席会议
列 席:叶正国 张文才 李荟萍 张霖琦 文晓马
范建斌 刘胜军 文慧霞 焦越平 张增玉
李丙义 李志远 李瑞彩 刘贵锁 任 建
闫恒山 安 波 李金良 张亚伟 李铁民
禇相国 董西娟 马林英 房计锁 王文忠
房彦海 宋建设 陈春计 孙文喜 邵 朋
王文侠 申建军
会议内容:
一、听取并研究正定国际小商品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正定国际小商品城有关优惠政策问题的汇报及说明》。会议议定:
(一)为保证正定国际小商品城有关优惠政策的严肃性,对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有关政策要进行梳理和明确,做到政策前后衔接一致,依据充分。
(二)对小商品城一期(含国际服装城)、二期工程原定政策中的“建设期间”进行重新明确:自小商品城一期(含国际服装城)、二期工程商业部分工程竣工后三年为优惠政策执行的截止时间,其他优惠政策按原规定执行、三期工程优惠政策明确为:自三期工程商业部分工程竣工后三年为政策截止时间,对销售商铺时开发商应缴的菅业税、所得税留县部分进行等额奖励性返还(上述政策只针对商铺的第一次销售,二次及以后销售不享受该政策)。
(三)由县地税局负责。对小商品城一期、二期、三期工程优恵政策涉及的营业税、所得税要摸清底数、严格把关。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从政策保障、服务措施等方面全力支持小商城建设与发展。县市场办要切实加强市场的服务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市场培育,促进市场繁荣。
(五)今后,凡是建设项目应收的规费,特别是前置审批的有关规费,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收缴。对于需要重点扶持、减免规费的,须经县政府专门进行研究。
主题词:经济工作会议纪要
主送:县财政局、发改局、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水务局、工业促进局、林业局、农牧局、文体局、审计局、检察院、监察局、文旅局、人行、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粮食局、武装部、国税局、地税局、市场办、项目办、纺织基地管委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