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至10月17日,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注册税务师许晓峰女士应邀参加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事后核查》工作,帮助指导企业梳理研发费用的归集和软件收入的核算。
我省2015年度共有30个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除1个企业注销外,其余29个企业全部进行现场实地审核。本次核查主要是依据财税[2016]49号文件的要求分两个组进行,每组审核人员由信息、财务、税收专家组成,对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环境、研发人员、软件收入的核算、研发费用和成本归集等方面进行核查。
在核查过程中,复核人员发现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环境、研发人员等方面基本都符合49号文件要求,但在软件收入核算、研发费用归集方面问题较多,尤其是嵌入式软件企业在硬件成本核算时未能准确划分成本对象,不能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生产工人工资薪酬和制造费用。
通过本次核查,省工信厅也发现我省300多家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只占10%,比例非常小,不排除有些符合条件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不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而未能享受,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又存在错报、漏报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省工信厅决定对我省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在2016年12月前进行政策辅导,由财税专家专门针对软件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讲指导,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