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23〕707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05月18日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法律法规库 → 地方税收政策 → 增值税 |
|
![]()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