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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12-23 栏目:增值税
沪国税流〔2002〕159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规范本市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从2003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不再收取工本费,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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