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2021年第8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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