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6]27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59号)的有关要求,省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