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法律法规库地方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2021-12-28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黔财税〔2021〕48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0〕33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17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1.贵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贵州明彻助学中心
  3.贵州省为爱黔行公益服务中心
  4.贵州省圣哲民族文化和经济发展基金会
  5.贵州山水公益基金会
  6.贵州同净缘生命科学基金会
  7.贵州省满帮公益基金会
  8.贵州省爱心公益书画院
  9.贵州省黔诚公益联合会
  10.贵州三力公益基金会
  11.黔西市慈善总会
  12.赫章县同心公益协会
  13.镇远县慈善总会
  14.剑河县慈善总会
  15.岑巩县慈善总会
  16.黎平县慈善总会
  17.从江县慈善总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8日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