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税〔2016〕62号
各市(州)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贵安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补充通知》(黔财税〔2016 〕55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确认贵州省慈善总会等42家公益性社会组织2016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同时,补充确认贵州省慈善总会等30家公益性社会组织2015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现予以公布。
凡当年向以上单位进行公益性捐赠的纳税人,其捐赠额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附件:
1、贵州省2016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2、贵州省2015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附件:1
贵州省2016年度拟确认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贵州省慈善总会
2、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3、贵州省信合公益基金会
4、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贵州省孔学堂发展基金会
6、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7、贵州省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8、贵州省黔东南州见义勇为基金会
9、贵州省黔南州见义勇为基金会
10、贵州省铜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1、贵州省毕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2、贵州省安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3、贵州省六盘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4、贵州省大地公益基金会
15、贵州省同心光彩事业基金会
16、贵州省遵义市知行助学基金会
17、贵州省贵阳市生态文明基金会
18、贵州省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
19、贵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贵州省禁毒基金会
21、贵州省励业帮扶基金会
22、贵州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23、贵州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24、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5、贵州文化薪火乡村发展基金会
26、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27、贵州省宏立城公益基金会
28、贵州省人口福利基金会
29、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
30、贵州省扶贫基金会
31、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2、贵州省旭康公益基金会
33、贵州火炬青年创业扶持基金会
34、贵州省厚德公益基金会
35、贵州绿色家园行动发展基金会
36、贵州省育佳公益基金会
37、贵州省阳光助学公益基金会
38、贵州毕节圆梦儿童关爱公益基金会
39、贵州省彩阳助学公益基金会
40、贵州火炬青年创业扶持基金会
41、贵州省阳光助学公益基金会
42、贵州省贵阳市智行大数据发展基金会
附件:2
贵州省2015年度拟确认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贵州省慈善总会
2、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3、贵州省信合公益基金会
4、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贵州省孔学堂发展基金会
6、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7、贵州省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8、贵州省黔东南州见义勇为基金会
9、贵州省黔南州见义勇为基金会
10、贵州省铜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1、贵州省毕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2、贵州省安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3、贵州省六盘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4、贵州省大地公益基金会
15、贵州省同心光彩事业基金会
16、贵州省遵义市知行助学基金会
17、贵州省贵阳市生态文明基金会
18、贵州省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
19、贵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贵州省禁毒基金会
21、贵州省励业帮扶基金会
22、贵州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23、贵州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24、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5、贵州文化薪火乡村发展基金会
26、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27、贵州省宏立城公益基金会
28、贵州省人口福利基金会
29、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
30、贵州省扶贫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