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正),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失效废止的联合发文已经联合发文部门同意。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