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法[2015]3号)要求,省局对截止到2014年底前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拟修改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