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的联合发文已经其同意。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