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法〔2022〕1508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发文进行了集中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共计160件,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