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公告2022年第1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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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享受政策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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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厦门市张亦春教育发展基金会  | 
            
             2021-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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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 
            
             2021-2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