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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2021-04-29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吉财公告〔2021〕11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0]30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我省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4.吉林省合益救助基金会
  5.吉林省健康管理学会
  6.吉林市第一中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7.吉林省长安法治公益基金会
  8.吉林省博友公益基金会
  9.吉林省国信职业培训学校
  10.吉林省星梦公益基金会
  11.吉林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
  1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慈善基金会
  13.吉林省吉投爱心扶贫基金会
  14.吉林省孤儿学校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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