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发布)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增列事项》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现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6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增列事项〉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增列事项〉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已于2020年1月16日公布,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背景
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在《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增列事项清单>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发布)基础上发布此《公告》。
二、《公告》内容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增列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部门跑一次。
(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时,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移动客户端APP等信息化渠道办理,不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增列事项》,增列内容包括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优惠类、证明类、出口退税类、国际税收业务类、税务注销类、涉税信息查询类、涉税专业服务类等共10大类80项涉税事项;《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包括登记类、报告类、备案类、申报类、核定类、涉税专业服务类等共6大类76项涉税事项。
三、有关动态调整增列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增列事项》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并在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