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30   栏目:其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审核备案,现就甘肃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离境口岸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
  二、办理退税场所
  在兰州中川机场T1航站楼设立专用退税场所
  三、退税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
  四、退税商店
  甘肃省首批退税商店6家(名单附后并在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五、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甘肃省第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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