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法律法规库地方税收政策其他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19年度和2020年度第一批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2020-05-18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冀财税〔2020〕26号
  关于确认2019年度和2020年度第一批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2019年度和202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群众团体名单
  1.河北省红十字会
  2.三河市红十字会
  3.唐山市红十字会
  4.沧州市红十字会
  5.永清县红十字会
  6.大城县红十字会
  二、202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群众团体名单
  1.河北省红十字会
  2.廊坊市安次区红十字会
  3.廊坊市广阳区红十字会
  4.大城县红十字会
  5.阜城县红十字会
  6.香河县红十字会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5月18日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