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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商护商别淡了依法治税

2006-02-28 文章来源:张清源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前段时间,某县国税局将两户偷税企业依法移送公安局时,却被打了回票。据笔者了解,原因是这两户企业为该县招商引资企业,县政府有关领导打过招呼要照顾照顾。 

  笔者感到在“招商引资热”的今日,依法治税却遭遇了一股“寒流”。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富民强区的重要措施,加强行风软环境建设,重商、亲商、护商是很自然的事,无可厚非。国税机关依法移送偷税案件是依法治税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依法治税就是公正执法,可以为发展地方经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让企业站在税法的同一起跑线上。若地方政府用“绥靖”政策袒护偷税企业,甚至为他们扛旗打伞,必将挫伤其他企业守法经营的积极性,打破发展经济的法治平衡环境,税款遭之流失,最终损害的是地方政府利益。 

  亲商护商与依法治税并不矛盾,没有浓淡之别,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依法治税的实质就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这也是被“招”被“引”企业对政府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在亲商护商的同时,一定要严格依法治税。

                                              (作者单位:楚州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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