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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FATCA协议堵塞富人避税通道

2014-07-24 文章来源:张剀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英文简称FATCA)在经过4年的冗长准备之后于7月1日起生效。在该法案生效前,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草签了一份协议,承诺互相提供对方国家居民纳税人设在本国的金融账户信息。这意味着,在美国设有金融账户或者金融资产的中国富人将同时面临中美两国税务机关的监控。
  新闻直击:何为FATCA遵从协议
  FATCA法案是美国《恢复就业鼓励雇佣法案》的一部分,该法要求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向美国政府提供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账户信息,并于今年7月1日开始生效。目前,已经与美国签署正式或者初步签署此协议的国家近100个。据媒体公开报道,在此税法生效前几天,中国与美国初步达成协议,承诺支持该法案的实施。据估计,正式文件签署时间大约为今年底。
  记者了解到,美国政府规定,如果其他国家不与其签署FATCA协议,各国设在美国的金融机构和账户持有者,其源自美国的投资本金和利得(例如利息和股息)将被征收30%的预提所得税。在此情况下,为避免中国纳税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中美初步达成协议。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分析,美国出台FATCA法案是现实的需要,也有足够的反避税能力支撑其实施。因此,通过实施FATCA法案,其追缴本国税收居民海外税款的能力将有实质性的提高。对于中国而言,由于针对个人的反避税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协议的签署带来的好处无法与美国相提并论。"但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一个好的开端,说明全球和中国的反避税工作都掀开了全新的一页。"刘天永说。
  直接影响:富人将面临双重监管
  中国富人,特别是加入美国国籍或持有美国绿卡或在中美两国都有收入的富人要注意了,随着中美交换税收居民金融账户或金融资产信息的协议生效,将长期面临中美两国税务机关的监控,原来使用的避税通道很有可能被堵死。
  毕马威税务合伙人何晓宜原来一直在香港税务局从事反避税工作,有着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举例说,假如李先生是一位加入了美国国籍的富人,在美国的银行有巨额存款,并且在中国境内还有公司和不少房产。在中美签署FATCA协议前,李先生很有可能只就中国境内的收入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或者只就存入美国银行账号的收入向美国申报纳税,其很多隐匿的收入在两国都不申报纳税,也很难被发现。但是,按照中美双方的法律,李先生既是美国的税收居民,也是中国的税收居民,两国税务机关都有权对其收入或金融资产征税。协议生效后,李先生原来隐匿的收入也将暴露,其面临的税收监管将是双重的。
  何晓宜告诉记者,根据中美的税收协定,假如中美双方都认为李先生构成自己国家的税收居民,并发现其有隐匿的收入在两国都没有申报纳税,那么两国将根据双方签署的税收协定判断哪国有优先征税权。假如判定中国有优先征税权,那么中国将先按照中国法律对李先生来源于中美两国的收入征税,然后李先生再向美国申报纳税,并申请税收抵免。
  那么,将有多少中国富人会受到影响呢?对此,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统计数据。不过,从综合此前发布的一些公开资料推断,受此影响的中国富人将不是一个小数目。首先,纳入中美情报交换的金融账户标的额并不高。根据FATCA法案,只要美国自然人税收居民在外国金融机构账户下的金融资产超过5万美元(约30万人民币),该外国金融机构就要向美国通报该客户的信息,显然能满足这一条件的中国富人数量非常多。其次,中国富人正在逐年增多并且纷纷选择移民海外。贝恩咨询公司数据显示,中国"超富"人群(资产在1600万美元及以上)中的一半在海外有投资。胡润研究院今年1月份发布的调查显示,64%的中国富人(身家千万级别)已经移民或正在计划移民其他国家,而2年前的调查结果为60%。最后,在所有移民的中国富人当中,美国是其首选。《2014胡润中国投资移民白皮书》指出,美国和加拿大是中国高净值人群最想去的国家。由此可以推断,已经有不少中国富人同时构成了中美两国的税收居民。
  间接影响:有助中国加快反避税立法
  毕马威税务总监曾立新曾经长期从事反避税工作,在他看来,FATCA法案对中国更像是一剂强有力的催化剂,不仅将有助于中国加快反避税立法,同时在实践上非常有助于中国反避税能力的提升。
  曾立新告诉记者,长期以来,中国的反避税立法和实践都是针对中国居民企业,几乎不触及中国居民个人,这已经给中国的反避税实践造成了很大困扰。比如,当中国税务机关发现中国居民企业不仅和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同时还与境外个人存在关联关系,并且境外的企业和个人每年都会定期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丰厚的利润回报。但是,当中国税务机关依据现有税法开展反避税工作时,只能对企业部分开展工作,对个人部分束手无策。
  刘天永表示,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国家纷纷加快了反避税立法的步伐,中国在这方面也紧随其后。继企业所得税法之后,中国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的发避税力度。未来,随着中国逐步由被投资国变为投资国,同时随着对外移民的数量增加,的确需要加强针对个人的反避税立法。中国只有像美国那样充分掌握了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反避税工作才能向个人延伸。而要真正获取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来保障。
  曾立新建议,今后我国应该将中国公民的身份证号作为唯一的纳税人号,将这一号码作为公民在所有银行开户的必要账户号段。这样,随着今后中国税务机关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协作的逐步加强,无论中国纳税人在境内还是在境外任何银行开户,税务机关都将非常方便地掌握其账户信息。
  还有专家建议,目前中国正在修订税收征管法,中国应以此为契机,将反避税的诉求体现在此次法律修订中。特别是针对中国居民个人的反避税立法,如果错过这次契机,中国的反避税工作还将走一段弯路。"因为如果征管方面的立法存在短板,即便其他方面的立法再完善,反避税工作依然难开展。"有关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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