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特点是开发周期长、产业链长、涉及面广泛,造成成本监控难度高,特别是工程造价专业性强,案件检查质量标准对稽查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选案不准确、取证权力设定有局限性和稽查力量配置不足等。笔者认为,要解决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面临的难题,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快风险模型建设步伐。以目前的行业检查预案为基点,强化数据的整理与收集,对已排查出的行业预案理论疑点进行数据的量化转换,形成个体的数据参数,在参考理论上的指标体系基础上,形成本地化的行业风险指数,在稽查实践中不断加以修正和优化,快速形成基础性的风险识别模型,使用计算机自动作出稽查对象选案分析,再辅以人工对具体待检查对象的初步调查核实,最后再确定行业稽查案源。
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加强社会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研究制定信息共享基本原则,保证可操作,营建信息交换的良性循环机制,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形成各部门专业网和综合网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信息共享新局面。
引入外力固化稽查证据。基于稽查权限的上层设计暂不可能有效改变的现实,稽查取证手段强化和证据固化要在外部力量的引入上寻求突破,加强与纪委、公安和检察院等执法部门的协作,利用强力执法部门的信息和办案手段,在协作形式上可建立顾问团队,如审计刑侦顾问团、证据采集顾问团等,以固定稽查证据,提高稽查深度。
改善人力资源素质结构。严格稽查岗位新增人员的准入制度,强化在岗培训提升,建立人才激励机制,选拔优秀的稽查人员建立稽查人才库,培养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兼顾的复合型人才,不间断进行稽查实践竞赛和案卷质量评比,逐步形成行业检查的过硬品牌。
提高稽查组织统筹层级。房地产行业是税收管理的高风险行业,涉税风险多,影响重大,稽查部门独立行使税收稽查权必须得到保障,执法环境必须优化。从目前情况看,提高房地产稽查组织统筹层级,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最低要在市一级层面统筹安排,统一确定案源、统一组织人员、统一业务口径、统一审理和执行,实施异地交叉集中取证,提高组织层级,主动回避干扰,对疑点进行全面、逐个、深入排查,客观公正定性,提高房地产行业稽查办案质量。
加强稽查成果增值利用。查补处罚税款是稽查成果的指标之一,但稽查成果所呈现的问题应是重中之重,应实现以查促管。构建市级以上的稽查成果增值利用机制,放大稽查效应,实施对管理、风险、政策等绩效的评价,形成稽查成果增值利用统一体。另外,突出房地产行业经查实的重大案件的公开曝光。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