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新闻】
财税改革长短并重地方税体系建设提速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财税改革的一些"重头戏"有望明年上演,包括短期的相关财税改革试点扩围和中长期制度改革深化。其中,中央地方税收关系调整将是一个重点,地方税体系建设将明显加快。
营改增扩围和消费税改革料提速
专家认为,在我国现行税制中,间接税比重过高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无论是从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促进社会公平,还是从优化经济结构,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角度出发,间接税改革力度在未来一段时间都会呈逐步强化之势。
明年,营改增试点继续扩围已无悬念。从明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将全部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不过,与此前市场有关通信、交通和建筑业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的预期仍有距离。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近日撰文指出,"十二五"期间,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等将被纳入"营改增"序列,并逐步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就明年金融业是否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相关各方意见尚不统一。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认为,金融业试点"营改增"仍存在困难,因此步伐会相对延后。""营改增"对企业而言实际是减少纳税。目前存款利率仍未实现市场化,存贷利息差还很大。如现在推行"营改增"试点,会进一步推高银行利润。"目前,我国金融业如实施"营改增",其抵扣操作可能将非常复杂,难以逐笔确定金融服务业的"增值额"。
据测算,若将人民币10000元存入银行,银行以3%的年利率向其支付利息,银行不一定会按同样的期限将相同金额按一定的年利率比如6%借给贷款人。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对借款人与存款人提供服务所产生的3%的利差,不能划分为逐笔交易增值额。
在消费税改革方面,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将被纳入征收范围。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调整征收环节,促进解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地方税体系建设有望加快
业内人士建议,需注意税制改革带来的中央地方博弈问题,加速构建地方税体系。
专家认为,对现有的税收体制而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进意味着营业税这一地方主要税收将受很大影响,增值税大部分上缴中央将进一步影响地方税收。按目前税制,除个别部门外的营业税税收由地方所有外,增值税按25%:75%比例分属地方和中央。数据显示,2011年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占全国总税收的42.5%。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营改增"表面看是两个税种的归并,但实际会倒逼财税体制改革的配套,推进建立新的地方税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营改增"后要稳定地方财源,不能完全依赖于中央财政,而是需要建立一些独立的税种增强地方财政自主能力。
在消费税征收环节上,许善达建议,把消费税从生产环节征收改为从消费环节征收,如此将遏制地方为扩大税源而盲目投资的行为。将转移后的消费税划归地方税的主体税种,有助于解决地方税主体税种问题。
高培勇认为,消费环节征收和地方利益挂钩,地方对税收征管会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征税税源往往分布不均,但是如在零售环节征收,就是在哪个地方消费,哪个地方纳税,这个税源就分布均匀了。"
在房地产税方面,相关立法工作和清费立税工作有望加快推进,有望成为地方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专家认为,我国房地产市场有明显的区域性,北上广等地房价很高,但一些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已出现供过于求局面。因此,未来房产税征收要因地制宜,考虑地区差别,给地方政府比较大的自主权,根据地方情况作出决定。
在资源税改革中,消息人士透露,煤炭从价计征时机成熟,财政部门已将其列入近期工作计划。对磷矿石从价计征改革推向全国在财政部门考虑中。
环境保护费改税将进一步推进。目前,相关部门已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提上日程,将综合考虑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实际治理成本、环境损害成本和收费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税率。
事权财权匹配深入推进
完善地方税体系无疑对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事权划分是财权和财力配置与转移支付制度的大前提。在财政层级扁平化改革框架下,事权,亦即政府职能体现支出责任的合理界定与划分,是深化财税改革的始发环节。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说,新型城镇化发展必然会要求财税改革推进,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让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是解决城镇化资金问题一大关键。"在新型城镇化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面临的事务倍增,新的职能在不断增加,但是稳定地、制度性地获得财政资金的通道不够多元。"
专家认为,建立财权与事权相配的财政制度涉及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如何划分目前仍有分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汪德华表示,在财权事权分配方面,不同省份的需求和意见差别比较大,但是在中央的角度只能采取统一的划分。
楼继伟指出,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重大事务集中到中央;此外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范围以及明确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事权。
除事权的厘清,中央与地方收入关系的进一步理顺是应有之义。目前明确的是,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将被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其余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将被划为地方税。(中国证券报)
国税总局动议排污企业专项征税治理雾霾
连续多日的雾霾天气,促使环境税立法方案再度被提上日程。
12月上旬,国家税务总局召集一些专家学者、地方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负责人等对环境税立法方案进行研讨,内容包括立法是否会和当前的环境法存在冲突,以及相应的配套方案,并结合当前的测算最终得出税种的征收范围和税率等内容。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一位参与方案研讨人士处获悉,这次讨论主要是针对污染企业排放废气、废渣等做进一步的约束,基本原则是在稳定税负的前提下,对污染企业征收的费改成税,逐步完善费改税工作。"相比以前草案,这次草案相对比较成熟,而且在本届人大立法工作中,包括增值税等在内的多个税种要实现单项税种的改革,预计环境税立法进程会加快,最快明后年将实施。"
对此,国家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法制办并未收到消费税和环境税立法方案,一般来说,各项税种的立法工作都有一年的滚动信息,但是今年的信息显示,并无环境税立法方案,意味着去年开始讨论的这项税种并未走到立法的步骤。
方案尚未上报国务院
环境税立法工作已经进行很久,但是始终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上报。
"如果去年上报,没有完成立法,会遗留到今年。但是从记录看,2012年环境税种并未上报国务院,其实环境税立法工作已经进行很久,但是始终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上报,对法制办来说,由于方案一直未上报,因此不存在监督的作用。"上述国务院法制办人士表示。
不过根据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召集专家学者论证草案,可以推断环境税立法草案正在紧锣密鼓的论证阶段。
记者了解到,立法方案上报国务院一般的流程是先要向社会征集意见,然后部委内部形成初步论证,再由部里办公会通过论证,最后由部长或者局长提请国务院。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记者,环境税立法草案已经几易其稿,一直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今年以来,国内雾霾等污染天气达到高峰,促使环境税方案再度被提上日程。
事实上,环境税立法工作早就开始探讨了。
早在2008年初,相关部委即开始联手研究环境税开征工作。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副部长潘岳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已经将环境税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当年5月底,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表示,将研究开征环境税方案。
当时环保部高层曾表示,相关部委正在积极推进环境税的研究制定工作,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将针对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固体废物以及污水排放等方面征收。但此后两三年间,环境税方案未传出有实际进展。
不过,随着国内环境问题逐渐暴露,相比2010年的征收环境,当下环境税开征的时机也逐渐成熟。
财政部财科所报告指出,中国现在已经拥有了开征环境税的绝好时机,频发的极端恶劣天气倒逼环境税的尽快出台,一直进行的结构性减税也为开征环境税腾出空间,环境税可作为结构性增税与营改增的政策搭配出台,对冲财政减收压力,强化税收调控效果。
报告认为,未来环境税应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由地税征收,在中央与地方分成方面,地方拿大头,中央拿小头,比例为8:2。"环境税以地方为主,具有一定的政策延续性,排污费90%归属地方,10%上交中央,从治理污染角度说,地方责任更大。"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表示。
在此背景下,施正文认为,环境税立法工作或许会加快进度,而且经过专家论证,国家税务总局的草案也相对较成熟,预计报请国务院法制办的速度也会加快。
立法遵循"费改税"原则
环境税本身是个调节税种,在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前提下,可以把现行的一些收费项目改征税收,然后逐步在行业内推广。
环境税立法后面临的两大问题就是征税范围和税率的确定。
目前《环境保护法》中征税范围和对象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直接排放的污染物,如现行排污费中规定的废气、废水、固定废物和噪音等污染物,二是二氧化碳的排放。
中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是对废气、废水、固定废物和噪音等污染排放实行收费。但收费标准偏低,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仅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成本的50%,某些甚至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10%。
"如果环境税立法,基本原则就是稳定原来的税负,环境税本身是个调节税种,在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前提下,可以把现行的一些收费项目改征税收,然后逐步在行业内推广。"施正文说。
据悉,2003年国务院颁布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排污费征管上设计了类似于税收征管的制度,但是由于排污费不具备税收特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使得实际征收过程中举证责任倒置、征收率不足、协商收费等问题凸显,排污费对于环境污染的调节作用明显弱于税收。
数据显示,上海2012年排污费收入2.2亿元,广东县级市英德市排污费2012年收入399万元,北京2012年排污费预算收入才935万元。
施正文表示,对于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环境税的税率肯定要提高,不过要在行业发展和税率之间寻找平衡,要让经济发展和企业可以承受,同时要让污染企业付出代价。
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度,造纸、纺织等8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3%和73%,电力热力、非金属矿物制品等6个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9%和93%。
市场预测,开征环境税,污染严重的几个行业将成为重点税源,而税率范围则要根据费改税后,总体税负情况做进一步的测算,对企业来说,宏观税负基本维持不变。(中国经营报)
金融保险业明年营改增已是板上钉钉
12月16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研究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相关工作。财政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明年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具体时间点还未敲定。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韩晓琴分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一旦启动,影响面极广,其涉及到金融机构税率变动以及征税主体的变化,还牵涉到中央和地方在税收分成上的博弈。目前,金融保险业在征收营业税的行业中税额仅排在建筑业之后,占比营业税总额近20%。
金融保险业利好
"金融保险业确实承担了比较重的税,尽管对于金融保险行业来说,营业税的税率是5%,但是除了缴纳营业税之外,还要缴纳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税等,实际税负更高,而且金融保险业的5%营业税率也高于实行3%税率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和建筑安装等行业。"12月18日,一家总部在上海的股份制银行财务负责人表示。
尽管没有数据显示国内金融保险业到底承担了多少税负,但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三季度末,A股16家上市银行共缴纳税负(营业税、所得税及其它)4122.44亿元,4家上市保险公司共缴纳税负298.56亿元,上市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计缴纳税收4421亿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数据统计,2012年全国营业税实现收入15747.53亿元,同比增长15.1%,比上年同期增速回落7.5个百分点,其中除金融服务业营业税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外,其他行业营业税增速均有所回落。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税下降16.5%,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比上年增速分别回落了13.7、6.7和3.3个百分点。
"尽管本次改革试点未包括金融企业,但是对金融企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明年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对于上市金融机构而言,应该是一个相当大的利好,能够降低金融机构负担过重的税负,即使降低一个百分点,也会减少数百亿的税负。"海通证券一位金融业分析师表示。
"除了银行、保险受益外,基金业也受益很多。目前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基金管理费收入和手续费收入,而营业税对这两项收入全额征收,如果能够转为征收增值税,这部分支出可能在应税总额中得以扣除,将大大降低基金公司的税负成本。"韩晓琴举例称。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尽管金融业希望尽快实行营改增,实现结构性减税,但是在财税专家看来,如果明年起真要对金融保险业进行营改增,也面临着不少征收困难。
"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还存在比较高的技术难度,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进项税额抵扣如何确认。因为金融业的扣除额非常小,如果直接将营业税改增值税,金融机构实际能够得到的好处不是很多。营改增本来是想避免双重征税,如果说扣除不是很到位的话,那么这个目的可能就达不到。"财政部科研研究所研究员孙钢称。
中央地方税收博弈
随着营改增不断扩围,中央地方之争不可避免。
孙钢分析,由于增值税是共享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而对营业税来说,尽管银行总行等一部分营业税收入归中央,但从收入总额来看,营业税的绝大部分都是进入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中,目前地方收入超过1/4的部分是来自于营业税。
"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其调整的难度都是巨大的,需要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多轮的博弈,其复杂程度将远远超出增值税改革方案起草部门的想象,尤其是增值税扩围所引发的财政体制调整与分税制今后的走向是什么关系?如何消除地方政府的担心,合理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关系?都是需要慎重研究的问题。"孙钢称。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陈伟志分析,营改增的不断扩大,地区之间的利益纷争也会浮出水面,主要表现就是在进项税额上,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如果进项税额来自本地,自然无话可说,但如果进项税额不是来自本地,则意味着征税是在外地而由本地抵扣,本地政府会觉得吃亏,会有意无意地要求本地企业尽可能采购本地的原材料,以便肥水不流外人田,从而导致市场的地区封锁和人为割裂,破坏市场的统一性。
"回想2004年的出口退税体制改革,尽管地方只负担退税额的20%,但因为地区之间负担不平衡便使得刚推行一年的改革重新进行调整;再如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的设置引发地区之间的明争暗夺,也反映了地方之间的利益纷争。已经有迹象表明,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应对措施。"陈伟志指出。
在韩晓琴看来,营改增的不断深入,除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还会涉及到国税与地税之间的征管范围应否调整、如何调整等问题,如果营改增后全行业增值税由国税机关征管,地税则几乎会被边缘化;如果增值税全部由地税机关负责征管,也不大可能;若由国税、地税共同征管,作为临时措施也许是可以的,但长此以往则不伦不类,特别是增值税的征管还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使得问题更为复杂。除非从根本上消除国、地税分设的做法,否则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权之争将以各种形式长期存在。(华夏时报)
【观点评论】
李炜光:公民更应当关注税收干什么用了
研究税收一般都是从政府的角度,关注政府的制度、政策应该如何调整和改革,而从民间、个体和家庭角度来研究税收一直都很少。我认为,税收是征纳双方的关系,即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过去一般研究征的一方,其实也应考虑纳的一方,即纳税人的权利以及各种制度、政策和法律对其的保障。
经济因素影响中国家庭的现代化转型
我对税收更熟悉一些,但是税收与家庭的关系这又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今天的讲座实际上是一个自我挑战,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近几年中国家庭研究提出了一个说法,家是一个个经济合作单位,有共同预算,承担着共同的赋税负担,拥有共同的财产。这种说法有中国的特色,继承了中国传统对家庭的认识,同时又考虑了近些年现代化发展进程对家庭的影响。至于家庭学界的认可度和研究前景,我不十分清楚,但至少是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符合中国国情的家庭定义。
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的家庭确实发生着变化。有几个一般性的看法,一是家庭规模趋向于小型化,造成家庭结构核心化。所谓核心化,就是父母加上一个孩子。二是家庭的功能,从经济单位转向情感满足。在传统社会,妇女没有工作和地位,就是相夫教子的角色,必须依附于丈夫。现在的夫妻双方都要去工作养活一个孩子,有一个不工作都不可想象,负担很重。现在说让妇女回到灶台是轻视妇女,其实想回也回不去,现代社会似乎更注重情感的结合。三是家庭内部关系,性别之间趋向平等。
就现在报刊反映出来的信息,维系中国家庭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因素,除了感情,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经济。上海电视台《老娘舅节目》调查,80%以上的感情纠纷与经济紧密相关,剩下20%还不见得都是感情因素。即将组成小家庭,或者已经组成小家庭的年轻人,将来怎么生活?经济条件直接决定着他们的生活条件,决定了能不能买得起房子,能不能安自己的小家。不少80后跟我说生活的艰难,他们面临婚姻和生孩子的重担,交纳的"五险一金"不知道谁在花,尽管不断在交保险,但是他们对未来没有任何把握。80后考虑问题比较注重经济因素,考虑自己未来生活的处境,这是情有可原的,所谓"闪离"也不能完全用感情因素来解释,去年发生的"加名税"和因房产税而出现的离婚或假离婚风潮,都说明经济因素对现代小家庭的冲击。设身处地为现在的孩子想一想,不考虑经济因素,只考虑感情因素,怎么过日子?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是最基本的社会细胞,这个细胞都不稳定,社会稳定从何而来?
个体家庭的因素应纳入税制改革考量
家庭经济和税收成为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可是我们的研究却远远不够。我们将这些问题联系起来,考虑税收问题可能就更加实际。现在说要开征房产税,也要开征遗产税、赠予税,两税并行。房产税已经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营改增之后,决策者在考虑重建地方税制体系的问题,尽快推出相对靠得住的税收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
我想特别强调,形势变了、经济条件改变了,新税必然要推出,但在推出的过程中,不要增加老百姓的税收负担,这也符合公报的精神,即"稳定税负"。新税种要开征,有个前提:老税种必须减下来,原来缴纳的跟老百姓直接相关的税收,比如个人所得税,还有间接税,比如增值税、营业税等,都有减税的空间。中国增值税率17%,减到13%行不行?这一届政府面临的最大问题可能就是推出新税的同时,怎么来减老税。未来推出来的税种都是直接税,比如说房产税和遗产税,意味着大家的税收负担是实实在在增加、个人或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减少。间接税是直接对工商企业征的,但可以转嫁到价格里。所以买东西为什么贵,物价高,就是税负高。
财政税收改革的特点是专业化比较强,且离政治太近了。政府征税的过程,其实也是跟纳税人博弈的过程,不能有一方太软弱无力,该说话时不能沉默。我认为,中国未来的希望就是80后、90后,即所谓以自我为中心的私有财产意识和个人追求自由的意识觉醒。他们建立的小家庭,已经带有西方私领域的意识,任何人不能侵入我的家庭,政府也不能侵入我家庭的利益,会因为财产、经济问题、个人利益,去跟政策制定者斤斤计较、寸土必争,然后国家法律制度和政策才会相应调整,只有这种调整个改革才会真正有利于民间。
先有个人和家庭,才有社会,这个先后关系在中国一直都是本末倒置,强制的社会压制着家庭。在中国,申张个人权利,不惜血本跟公权力叫扳,都是好现象,不能靠维稳换来国家的稳定和谐。而应该像一位台湾学者所说,一个社会,凡是个人能够做的,社会就不要做了,凡是社会能做的,地方政府就不要做了,凡是地方政府能做的,中央政府就不要做了。从个体到家庭、到社会,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道理和逻辑。
个体家庭的需要是社会如何进行改造、制度如何制定的依据,这颠覆了以往对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理解,包括我们后面要探讨国家应该怎么制定经济政策、税收政策,每一种税在设计的过程中考虑政府收入的因素、地方经济的波动,还有一个因素必须考虑,就是税收对家庭的影响。这几乎是被税收研究完全忽略的领域。
现代社会讲"个体家庭",跟过去理解的家庭又不一样了。比如现在离婚很常见,美国离婚率达40%-50%,可是社会仍然保持着稳定,没有说离婚率高了社会就会解体。而国家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税制制定,是以个体和照顾家庭的因素为依据的,美国的政策就是如此。比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如果夫妻共同申办,比个人申报的税负要轻,这就成为税收对婚姻的一种保护。如果离婚了,税制也具有保护个人法定权利的作用,不至于税负过重,社会保障也是针对个人设置的。如今男女双方权利关系趋于平衡,家庭的多元化和流动性增强,成为个体家庭应对"不确定性"风险的主要手段。中国家庭流动性很强,造成征税的困难,但是因此就说不能实行家庭征税,没有那么严重。美国一百年前就开始建立起以家庭征税的方式,现在我们有这么先进的技术和这么严格的户籍制度,为什么就不能以家庭为单位征税了?
影响现代家庭最主要的因素是什么?上海80-90年代的经验表明主要是住房。而现在是什么呢?我认为影响一个家庭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可能是税收,住房买不买得起跟收入有关系,而收入的多少跟税制有一定关系,最根本的问题是政府对个体家庭征税时有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税收改革或转型应"诏令有信"
在历史层面,中国传统家庭的税收是怎样的,中国人怎么来看家庭和税收的关系问题,我大致归纳了三点:
第一,中小家庭是国家的主要"输税者",养活这个国家成千上万的家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最清楚的就是朱元璋,他用一篇长篇大论来教育太子,说亿万小农在田间劳作纳税,皇族才能过舒舒服服的日子,将来你做了皇帝要善待百姓。那个时候皇帝对家庭跟税收的关系就有清醒的认识。
第二,税收是影响家庭经济最重要的外部因素。中国古代时,经常对家庭施以重赋,但也有相反的时候,比如西汉文景之治持续70年轻徭薄赋,甚至连续12年免除农民小家庭全部田租。西汉之后还有唐朝、清朝,号称历史上三大盛世,出现盛世原因都是税负轻。因此我们要认真思考中国传统文化里提供的重要经验,社会稳定来自于什么?来自于合理的,而且应该是轻型的税收。
第三,除了税收轻重的辩解,还有"诏令有信"的问题。大家熟悉的,孔子说苛政猛于虎,其实就跟家庭与税收的关系有关,老百姓宁愿被老虎吃了也不回到村里,不交税,这是一种很悲剧的反抗。孟子说,一个农民家庭主要有三种税,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如果三种都征就太重了,会导致家破人亡的。唐史上说,唐德宗走进一户农家,问这里的百姓快乐吗?户主魏光奇回答说不快乐。唐德宗问及原因,魏光奇说"诏令不信"。对话中主要说了三点,第一,朝廷说好了两税之外不再征其他苛捐杂税,可实际上两税之外的负担一年比一年重。秦晖教授曾提出"黄宗羲定律",说明中国封建专制社会的税负一年比一年重,税负是越来越重的,不会越来越轻。第二是政府向农民征购粮食,皇上有令要给老百姓钱,但下面落实不了,粮食收走了,不见给钱。第三是过去征税、征粮都是就近征收,但现在越交越远,来回好几百里路,车坏了,牛死了,农家撑不下去就破产了。
《金陵琐事》记载了这样的一件事,陆二卖灯草,价值不过八两银子,可是沿途却遇到多处抽税,抽走四两多,结果到了青山,又有收税的来了,这时陆二已经身无分文,实在无法可想,干脆一把火烧了灯草。现在行业垄断、国企垄断,宏观来说都是对民间的税负压迫,所以这两年是民间企业倒闭的高潮。
我一直都有一个观点,税收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用110个字写税收,这是前所未有的。过去长治久安一般都是说国家的大政方针,而将税收和长治久安联系在一起,这是第一次。统治者从来都将税收看作是统治的基础因素,只不过我们要推进现代社会的转型,如果完成不了转型,税收和传统社会的税收也没有什么两样。
每个公民都该过问关乎生活的税收
税收与现代家庭密切相关,税由家庭中的成年个体分担,复杂的费用扣除标准将是未来税制改革的核心问题,确保纳税人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比如,个人所得税将来如果改成像公报说的,往综合性的税制过渡,改成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形式,那么首先扣除问题就非常重要。
分类税制是什么意思?现在我们就是执行分类税制,将收入分成11个类别,变成11个税目,分别计算和征收。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实际上有11种个人所得税。不要认为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就是那3500元,那只是11种税里工薪部分的所得税。比如稿费就要扣20%的税,劳务费的税率20%,当然也有一定的速算扣除,但微不足道,税负仍然很重。大家都在过问3500元是不是能提到5000元或是1万元,其实没有意义,那10种你没有过问,这里涨到1万又如何?还有一种说法,现在财税部门说,全国十多亿人只有2000万人在交个人所得税,大部分人被排除在外,再提高"起征点",至少官方是肯定不能接受的。
政府也承认税制不合理,开始向综合税制推进。美国的税制就是综合的,所有收入计算到一块,然后算一种征收的方法,特别注重的是扣除,美国税制的扣除计算得非常细,它有一个原则,凡是过日子的钱都可以扣除,购买第一套住房,甚至有时候第二套住房都可以扣除,可以不交税,分摊到若干年。孩子上学、赡养老人的费用都可以扣除。甚至美国第一次赌博输钱,在一定额度内也可以扣除。就是实际生活应该有的费用都要扣除,剩下的就要算税,这保证了个体家庭日常生活不受实质性影响。
过去我们考虑税收对效率的影响,实际上家庭能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也是一种效率的体现,可是我们没有强调这一点。我希望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扣除标准,凡是过日子的钱就不该交税。孩子上学、赡养老人、医疗、购房支出等都不交税,甚至上班要购置一套新西装,工作用的支付,用上班获取的收入维持家庭,这些都属于必要生活支出,可以不交税。买油盐酱醋的钱,更不能交税。我们这么多税务专家们,应该好好帮助民众算算这笔账,不该交的税就坚决不交,侵犯了居民日常过日子的税是恶税。
税制设计要更加适应纳税家庭的具体情况。家庭处于多元化和流动的过程中,这里面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尤其是逐渐向综合税制过渡时期。税收为现代家庭享受国民福利提供财政来源。拿走的税怎么用,是不是更多地用于改善福利了,我们都必须过问。比如房产税,为什么要交,我们过问过吗?政府部门认真地解释过吗?我看到很多地方政府官员或者税收专家,解释说征收房产税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这个解释大家怎么能够接受呢?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关心的是征税之后干什么用了。房产税将来是地方税,在西方国家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定向改善社区的公共服务。我在这个社区买房,墙体之内是我的房子,之外是公共空间,公共空间都是通过我交的税建立和改善的,社区之内的道路、座椅、消防设施,门口的公交站,甚至社区旁边遛狗拴狗的设施,还有社区居民消防培训等。基层设施和财政有关系,而基层设施更跟大家有关系,我们交税之后就会过问这些设施会不会得到改善,光过问那个3500有什么用?
最后就是间接税改革的问题,也构成对每一个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增加了税收负担。今后我们除了关注直接税税制改革,还要关注间接税的税制改革。(南方都市报)
苗圩:企业兼并重组需要政府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12月23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会上表示,工信部在处理企业兼并重组过程当中一些财税金融的政策支持,政府还要给予一定的完善。
【中国日报记者】
在乳企、稀土、钢铁等行业的兼并重组等领域,接下来会有什么动作?
【苗圩】
我们在稀土、婴幼儿奶粉等行业里现在一个最大的现象就是行业的企业数量很多,企业规模很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足,市场供求关系出现矛盾。鼓励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我们一定要防止出现过去计划经济年代里政府这只手强有力的作用,甚至很多所谓的"拉郎配",即违反企业的意愿,强行把大家组织到一起。我们应该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一个相对好的环境、相对好的条件。比如,现在我们由于竞争区划的限制,很多跨区域兼并重组十分困难,涉及到两地之间的GDP怎么算,涉及到两地之间的税收怎么分,类似这样的问题,我们还是要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再比如,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跟刚才我讲的军民结合是一样的道理,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比较复杂,党的三中全会指出了明确的方向,鼓励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来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组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由企业和企业之间通过谈判协商。
再比如,我们在处理企业兼并重组过程当中一些财税金融的政策支持,政府还要给予一定的完善。比如说企业兼并重组,往往很多企业通过评估以后,资产都有一个很大的升值,升值了以后就要交很高的一笔所得税,过去我们采取了个案特殊处理的办法,今后可能要推动把个案处理变成一个普遍政策,也就是企业兼并重组评估以后,升值的这部分可以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有一些金融方面和财政方面的支持,过去我们对这方面都是比较严格的,比如金融的贷款,期限比较短,很难有适应企业重组的、期限相对比较长的贷款,国际上有资本市场有闪电融资的方式,就是说企业兼并重组需要一笔钱,可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很快能得到监管当局的批准,能从市场上募集一笔资金,这些方面都要学习。总而言之,不管是稀土也好,其他行业也好,我们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为企业的兼并重组创造一个相对比较公平公正的环境。当然真正的企业兼并重组决策权、自主权还是在企业,不是在政府。(证券时报网)
李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不能绕过民意
在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聂梅生看来,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争论已尘埃落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她认为,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立法以后才会开始征收。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首次以党的文件向社会释放房地产税走立法改革路径的信息,是对房地产税改革特别是重庆、上海试点改革遭质疑的一个积极回应。推进房地产税收立法改革,应该加快节奏还是稳扎稳打呢?笔者认为既然国家确定房地产税收走立法改革之路,那么就应该不急于一时,而严格按照立法程序,稳步推进改革步伐。
首先,房产税具有向居民直接课税的性质,这决定了立法改革必须要充分而广泛地征求民意。由民意推进改革,应当是房产税走立法改革道路最基本的考量。在我国,涉及向居民财产直接课税的主体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目前房产税还是一个小税种,普通居民并未负担),个人所得税由于采取代扣代缴的形式,居民税感反应并不强烈,而且经过几次改革,低收入群体基本都在起征点以下。所以,个人所得税在征管当中并未出现突出的征纳矛盾。
房产税则不同,征收方式无法像个人所得税一样代扣代缴,必须由税务部门向每家每户征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税收征管公平与否、信息公开程度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房产税的征收。在这种情况下,让居民及其选出来的代表决定是否征收房产税、怎样征收房产税,对于房产税征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此,房产税立法改革必须要完善立法程序,不能为了抢节奏而忽视和省略改革程序,特别是广泛征求民意的程序。当然,按照程序办事,征求民意就得给予时间,改革的步伐自然就会显得慢一些。
其次,一些人希望房产税尽快落地,是认为房产税能够调控房价,也有一些人认为房产税能够为城镇化建设筹集财政资金。对于这些看法,笔者认为是对房产税功能的误解。即使房产税立法改革很快落地,也不能解决高房价的问题,也不能为城镇化筹集资金,因为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房产税主要是向增量房征税,还并不涉及存量房。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税收入规模不会太大,当然也就无法满足城镇化建设资金的需求。房产税规模不大,对于房价的影响也就不会如预想的那样明显了。更重要的是,如果房地产税改革立法抢时间,必然会造成立法质量下降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状况发生,从而导致立法不久之后又需要进行修订,如此,税收法律将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不可预期的影响,这无疑是对法律权威性的一种伤害。
最后,房地产税收立法改革最需要的前提条件尚未实现。房地产税收立法改革不是一个单纯的税种改革,涉及到财产公开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房产税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中难度最大的一项改革,将对居民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样一个系统性强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协调好各方利益。(中国经济网网)
【外税新闻】
24名美国参议员呼吁延长关键的可再生能源税收补贴
由二十四名美国参议员组成的小组日前表示,定于今年到期的美国关键的可再生能源税收补贴有必要延长。
致信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领导,他们声称,包括生产税收抵免(PTC)和投资税收抵免(ITC)在内的政策,已经有助于创造就业岗位和减少污染。
他们写道:"近年来,生产税收抵免和投资税收抵免等条款已经帮助风能和太阳能等技术在美国创造数万个就业岗位,并在美国发电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
"这些税收抵免有助于扩大生产并降低清洁能源的技术成本。他们一直是应对市场失败的关键,充分发挥符合成本效益、市场就绪的技术部署的潜力。
该小组列出十条政策,他们希望看到短期或长期的延长,并建议对其当前结构进行一些调整。
他们补充道:"此外,从截止日期前运营的项目到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ITC的适用范围不断改变,将使得该税收抵免与PTC一致,并且有助于推动数千兆瓦的额外新太阳能装机容量的部署。这一变化将使得美国太阳能产业,从2005年的一万五千名员工,到今天增长到十二万人,并继续在美国创造就业岗位。"
本周Brightsource摒弃了建议对被拒的Palen聚光光热电站的改变,由于他们无法不会及时实施,项目没有资格享有ITC。
这封信的签署人包括巴巴拉?博克塞尔(BarbaraBoxer)(加州参议员)、汤姆尤德尔(TomUdall)(新墨西哥州参议员)和德华?马基(EdwardMarkey)(马萨诸塞州参议员)。(南方网)
新加坡与巴西签协定避免航空航运利润双重课税
据《联合早报》网站12月22日报道,新加坡与巴西签署协定,避免向两国间的国际航空和航运利润双重课税。
新加坡外交部昨天发文告称,两国在前天于巴西首都巴西利亚签订这项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协定立即生效,将巩固和促进新巴两国之间的航空和航运衔接。
巴西是新加坡在拉丁美洲的最大贸易伙伴之一,两国双边贸易在2011年达41亿6000万新元(1新元约合人民币4.8元)。投资巴西的新加坡企业也正在逐年增加,它们涉足的商业领域包括石油和天然气、港口和物流、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等。(新华网)
马来西亚首都约700名民众集会抗议调涨房产税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17日报道,16日,马来西亚吉隆坡有700名市民进行了集会,以表达对政府调涨房产税的不满。警方则指集会违法,将对付集会发起者。
据报道,吉隆坡市政局上个月宣布将调涨房地产税,据称部分涨幅高达300%,引起民众不满。吉隆坡民联国会议员因此号召民众于12月16日前往市政局进行"反对房产税调涨和平请愿大集会",并提呈反对书,以示不满。
16日上午约10时开始,约700名民众陆续集合在吉隆坡市政局总部广场,等待进入市政局总部大厦呈交超过2万份申诉信。集会开始时气氛平和,民联国会议员也在广场陆续发表了演说。不过当民众在11时左右从广场前往市政局大厦时,现场一度出现民众互相推挤的混乱情况,一些集会者也高喊"吉隆坡市长下台"、"联邦直辖区部长辞职"口号。
情绪高昂的民众在11时20分宣布集会结束后仍不肯离去,在场的警方于是开始驱散人群。集会者直到中午12时30分才渐渐散去。
马来西亚全国警察总长卡立阿布巴卡过后表示,警方将采取行动对付这次集会的发起人。他指集会违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因此警方将展开调查。
根据和平集会法令,任何集会的主办者必须在集会前10天通知警方及各有关单位。但据卡立阿布巴卡,此前警方并未接获主办当局的通知。
13日,马来西亚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曾在吉隆坡市政局召开记者会,促请吉隆坡市民不要参与这次集会,"别示威,去提呈反对就够了。"他说,"我们需要国家安宁,知道周边国家因骚乱损失了多少亿吗?"
不过由于民愤难平,吉隆坡市长阿末菲沙在集会抗议发生后出面"灭火",并表示明年上半年房产业税缴交期将无限期展延,直到市政局明年3月完成所有听证会并得出结论为止。(环球网)
【微博热评】
【北京明年取消有奖发票你中过奖吗?】明年1月1日起,相伴了北京市民11年的地税有奖发票将正式取消,取而代之的通用机打发票右上角将不再有"奖区"。不过,已经印发的有奖发票将继续兑奖,意味着消费者明年仍有机会中奖。网友吐槽:11年的"谢谢您",终于不用谢了。
@松果出走了:看来以后没有索票的动力了,取消有奖发票会让其逃税更严重的~
@得分岁的矿工:要养成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意识,要发票就是一个好的开始。
@加油射手:每次要发票就是享受刮奖的乐趣,不管会不会中奖~~以后岂不是为商家省下了一大笔餐饮税。
@代号000000007:人生最重要的是要有希望虽然我没中过但是我一直有希望。
@爱吃番茄酱的女孩:这个已经成为自己的一种习惯了,不会因为有没有奖而决定是否索取。但是,有奖发票好像的确能给人一种激吸引力。
@润物轻声:发票有奖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养成要发票的积极性,虽然不一定需要中奖,但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意识还是很有帮助的。
@因为有你2021:虽然说,我没有中过什么发票奖,但是,作为普普通通的人民群众,我感觉。没有奖励的话,会让不要发票成为一种流行,尽管,现在我也没有要过发票,因为可麻烦,而且有的也是通用机打发票。
@清水悠莲:要发票是我的习惯,因为我是做财务的。跟中奖没关系。要发票可以增加税收,避免逃税。但也许会增加一部分纳税人的负担,买发票打印机,税控器,都是钱。
@大柿子:我要了发票给你增加税收,但是你不给我办实事,我要它干吗!
@青春喂了小狗:如果报销不了,绝对不要,宁愿要可乐,老百姓要的是实惠。
@夜猫子大侠:索要发票是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也是消费者维权和报销的凭证!有奖,没奖不重要。
@浪漫的小熊:我一直想不通的是:发票不是应该由商家主动提供给消费者的吗?为什么要通过抽奖的方式鼓励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呢?不主功提供发票的商家该受到什么处罚?抽奖会不会增加征收成本?
@月似当时光微凉:必须有啊!表示不理解,为什么取消刮奖!!想到年我也是中过十块的人。这绝对是鼓励公民监督社会的法儿!权利与义务需要统一与一致,政府不给人民好处,也就没资格要求人民替它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