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冷冰冰、硬梆梆的税务处罚决定书,带上"说理"色彩后,便成了一份颇具人性化的税法教育资料。浙江省嘉兴某袜业公司董老板因账外销售被国税部门处罚,当拿到厚厚一叠处罚决定书,看到违法事实、证据、申辩意见采信与否及理由、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标准、听证权利和申请救济途径都一清二楚后,董老板心服口服地缴纳了15万余元的补税和罚款。
每次行政处罚,相关执法部门总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少当事人拿到决定书后,面对"根据XX法律规定,对你XX的行为,给予XX处罚……当事人如不服决定……"等短短几行文字,总有冰冷和疑惑的感觉。
今年,嘉兴市国税局在全系统推行说理性处罚,通过摆事实、列证据,对当事人的主观状态、所采取的手段、造成的社会后果进行了释法说理,将当事人所申辩的每一项意见都作了有根有据、有理有节的详尽分析,以充分体现对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尊重。 "处罚决定书关键是说清'三理',要说清法理,分析说明案件定性、情节、处罚等问题;要说清情理,包括客观背景、案发原因和社情民意,使行政处罚决定合乎情理;要说清文理,讲究文辞条理,顺理成章。"该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闵安琪告诉记者。
在表述清楚法律适用的理由、解释和处罚幅度的基础上,说理性处罚要求对当事人提出的观点、理由和辩解作出回应,即使不予采纳也要说明原因。同时要体现人文关怀,改变威严的文风,对不懂法者和弱势群体,给予人文关怀。可以多达数千字的行政处罚书,一旦读完,就等于耐心听完了一场普法报告,当事人也能做个"明明白白"的受罚人。
在董老板的处罚决定书上,记者就读到这样一段"说理"性文字:"当事人主动交待违法事实、提供帐外销售清单,积极协助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有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