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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置换服务,税务、会计要怎么处理

2020-07-15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企业以产品跟服务置换,在当今不是罕见的事,可是在会计、税务上,各自应该如何处理?本文小编就从产品换出方的角度,分析以存货换取服务税务、会计上的处理方法。

  税务处理
  1、属于增值税应征范围
  企业销售货物,虽无现金交易,但获得了服务,取得了经济利益,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而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而获取了货物,也应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处理原则:
  ★货物与服务置换的税务处理与“以物易物”的原则一致。
  ★增值税申报时应确认的销售收入:换出货物的公允价值
  ★如果双方置换资源价格对等,互开专票,一销一进,整体不增加企业增值税税负。
  2、要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
  换出货物导致货物所有权属改变,企业应以换出货物的公允价值申报收入、同时确认换出货物成本。
  会计处理
  △性质:服务不属于企业的一项资产,交易双方均不适用非货币资产交换原值处理。
  △应确认收入:企业因货物而取得的服务,视为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会计上应确认销售产品处理,确认的收入为服务的公允价格。
  **假设甲企业以生产的凉茶换取乙企业的广告服务,广告服务的价格为113万元(含税)。
  甲企业参考分录如下:
  
        综上所述,在置换双方资源的含税价相同的情况下,换出产品企业的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的收入金额不产生差异,但会因为货物、服务增值税税率差异而承担一定税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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