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在发票编码中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具体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明确要求不征税编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为解决建筑服务预收款开票问题,总局增加了612开头的"建筑服务预收款"不征税编码,新的税收编码版本为V17.0,请大家及时升级,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截至2017年12月10日,已有部分地区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又增加了三个不征税的编码。
至此,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不征税」编码就达到了12个,分别是: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611不征税自来水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其中: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的文件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605代收车船税的文件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1号)。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的文件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58号)。
611「不征税自来水」的文件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7〕80号)。猜测这个编码的用途可能是,试点地区的自来水公司向用户转嫁的水资源税,不征收增值税,发票分开开具所需。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的文件依据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用于2017年7月1以后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并未规定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这一点在目前理解上也有分歧。有观点认为新增的仅限于上述六类,因此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不允许开具不征税发票;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新增加的六种,因此重组涉及的货物也应允许开具上述不征税发票。由于没有明确的总局文件,具体操作还需要进一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