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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进项税额抵扣有讲究

2017-08-31 文章来源:许晓光 秦文娇 信息提供: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

  投资性房地产是会计上的概念,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目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未见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规定,造成增值税处理上有一些争议。
  购进投资性房地产   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应分别适用不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以购进、投资转入或以物抵债等方式取得的不动产,如果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会计上按照准则规定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不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如此大额资产的进项税额可能会造成增值税长期留抵。
  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购置了一套商业房用于出租,购置价为22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购置房产时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借:投资性房地产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0
  贷:银行存款              2220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
  企业在建的建筑物,只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可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均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科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根据以上规定,会计上计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的,进项税额才可分期抵扣,对于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或者"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科目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
  例2.2017年1月1日经董事会批准,甲企业购入一栋烂尾楼,进行建造后对外出租。2月1日实际支付价款105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5%),并认证通过,当日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3月1日开始委托承包商继续建造,12月31日建造完成,建造成本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22200万元(税率11%),并认证通过。
  (1)购置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
  贷:银行存款             10500
  (2)发生工程成本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00
  贷:银行存款等            22200
  (3)完工结转: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3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    30000
  自建的不动产   进项税额可分期抵扣
  对于自建的不动产项目,建成后准备自用,则建造阶段核算时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开工改造旧厂房,该不动产取得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原值为2000万元,装修时已计提折旧1000万元,假设无净残值。改造厂房设计费21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当月未认证;采购建筑材料468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当月认证通过;取得工程施工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206万元,当月认证通过,税额6万元。
  (1)装修日:
  借:在建工程     1000
  累计折旧     1000
  贷:固定资产     2000
  (2)发生改造费用:
  借:在建工程           8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2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9.6(74×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4(74×60%)
  贷:银行存款等           886
  (3)下月设计费认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12×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8(12×4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2
  (4)第13个月可抵扣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4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4.4
  (5)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             1800
  贷:在建工程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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