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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您支个招:转让不动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2017-04-19 文章来源: 陈晓黎 信息提供: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最近各地限购令如“雨后春笋”一般,都悄悄的露出了小尖角。抛售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
  所以,今天婷婷和大家聊的话题就是转让不动产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不动产主要指的是一般的企业或个人卖房,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售房的相关政策咱们留着以后再说。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和出租房屋一样,转让房屋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缴纳增值税。
  具体该交多少税呢?首先还是看卖房人的身份。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看房屋取得的时间(区别营改增前后):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公告原文:
  转让非自建房屋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条文很长,让我们通俗的来理解一下。
  1. 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简易计税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让自己建的房子,以卖出的全部价款全额计算缴税。  
  2. 假如房子不是自己建的而是买回来的,就可以把卖出的钱减掉之前买房子花的钱,剩下来的钱再计算纳税。
  重点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想要扣掉之前买房子花的钱,就得提供合法有效凭证。提醒大家买房时一定要保管好相关的合同、发票、契税完税证等有效凭证。
  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转让房屋时,一律按照5%的预征率或征收率向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自建房屋按照卖价全额计算预缴税款,非自建房屋按照我们上面介绍的扣除后价格计算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以后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转让房屋只需要到不动产所在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不用再跑到国税机关。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比如大于或等于144平方米)外对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但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如有疏漏缪误,请后台发消息批评指正,不胜感谢!
  作者简介:
  陈晓黎,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某省国税系统日常管理能手,兼职培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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